| 成都四十八户拆迁群众深陷概念“陷阱”(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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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house.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11:09 新华网 | |
![]() ![]() 底楼,应该是一楼还是地下室?8年前签订的拆迁协议上的这个模棱两可的概念如今困扰着成都市48户拆迁群众:"签协议时,开发商对我们许诺拆迁户大楼建成时,返迁给大家的'底楼'就是'一楼'",于是拆迁户纷纷在写着返迁"底楼"的拆迁协议上签了字;然而7年后当新楼验收合格准备交房使用时,开发商却告诉他们,拆迁协议上写的"底楼"不是"一楼 一个概念困住48户群众 这就是新建公司要返迁给48户拆迁群众的地下室。 这就是48户拆迁群众要求新建公司返迁给自己的一楼营业房。 1996年,成都市决定对最繁华的商业街区春熙路、南新街进行旧城改造,并成立了"成都金融一条街工程建设指挥部"。 拆迁户:1996年初,在成都市统建办的动员下,我们与"成都金融一条街工程建设指挥部"(下称"指挥部")签定了协议,将正在营业的一楼临街店铺交出,用于建新的大楼,建成后,将返还我们"底楼"营业房。过渡期间,每户每月发给一定数量的过渡费。由于这个拆迁项目主要是由"成都庄森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下称"庄森公司"),所以我们和指挥部签订的协议也主要由庄森公司来履行。庄森公司的老总黎平专门向我们强调说,"底楼"就是"一楼"。 黎平,成都庄森实业有限公司的老总,时任成都市建委委员、"成都金融一条街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人。 拆迁户:由于旧城改造、房屋拆迁都是政府的事,负责拆迁的庄森公司的老总黎平又是成都市建委委员、指挥部的负责人,所以,他说"底楼"就是"一楼",我们当然就相信了。 2002年9月底新楼落成并通过验收。就在48户拆迁群众坐等好消息时,突然接到一个叫成都市新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建公司")的通知,要将他们安置在新建大楼的"地下室"里。 拆迁户:新建公司的人对我们说,庄森公司已经把该楼盘项目转让给他们了,转让项目的时候,庄森公司还专门告诉他们返迁拆迁户的"底楼"实际上就是"地下室"而不是一楼。我们听到这个消息时,都有些懵了,对于营业房来说,"地下室"和"一楼"的商业价值可是天壤之别啊!难道一个政府官员的承诺就如此一文不值吗? 拆迁户认为这样的安置与当初协议严重不符,拒绝签字领房,并多次和新建公司协商将大楼一楼营业房返还给他们,但新建公司认为当初协议上所说的"底楼"就是现在大楼的地下室,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拆迁户:新建公司将地下室当成"底楼",纯属"偷换概念",不遵守合同约定。现在,新建公司也停发了我们的过渡费。很多家庭一家几代人都是靠着这些铺面讨生活,而为了配合政府的拆迁改造,他们将正在营业的铺面交出,一拆就已8年,这期间就靠着每个月发的过渡费生活,吃饭、看病、孩子上学都靠这点钱,现在他们没有别的要求,只想尽快把生意做起来,解决一家老小的吃饭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