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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广州楼市颇具戏剧性的一场官司将在海珠区法院开审。江南苑部分业主要求发展商给1998年至今仍未办理房产证一个说法,并作出赔偿。而就在大约两个月前,同样是在这家法院,开发商也将20户业主告上法庭,理由是他们拒不交纳增加面积的房款。
当时发展商向法庭诉称,在出售江南苑第一期时,签订的预售契约已明确,允许建筑面积与《房地产证》(市国土房管局核发)记载面积的误差值为正负1%,在此限度内,双方无 需作任何补偿;如误差超过这个限度,则“多退少补”。而1999年11月17日,市房地产测绘所对这些房屋的测绘显示,很多房屋面积都比双方约定的购房面积增大,发展商认为,业主应补交增大面积的房款。
但业主对此不以为然。有业主在法庭质疑:同一天售出的同一单元的楼上楼下两套房,一对照预售契约就发现问题,504房的建筑面积为67.54平方米,704房的建筑面积则是64.26平方米,两者竟相差3.28平方米!
业主代表张先生透露,江南苑首期约300住户,已有70户业主联名向省、市有关部门投诉。出现如此大规模的“膨胀屋”,业主们认为,要么是施工未严格按图纸,要么就是发展商故意将预售面积“做小”,引诱消费者买进后再补钱。
业主陈女士说:“首期中多数人都是看到广告所标的房价比较适当才买江南苑的,不少人都是倾其所有甚至负债累累,根本无力再多付动辄上万元款项。”
最后,发展商将20位业主告上了法庭。海珠区法院调查认为,按照《契约》,房产实际面积应以市国土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证》面积为准,现在发展商仅以测绘面积为凭,依据不足,判发展商败诉。
这边厢,体验到团结维权力量的业主们同时展开了反击,20多户业主同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发展商赔偿拖延办理房产证(1998年入住至今)的损失!(吴江李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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