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消息随着个人购房比例的不断提高,一些虚假、夸大的房地产广告宣传已严重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设部近日宣布,将集中力量对房地产广告、特别是房地产网络广告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
据了解,有关部门此次将重点检查那些尚不具备销售条件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宣传。主要包括未按法定程序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手续,擅自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进 行广告宣传的;未按法定程序办理房地产项目建设有关手续或手续不全,进行广告宣传的;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权属有争议以及政府限制销售等不具备销售条件,进行广告宣传的;未按法定程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广告宣传的。
据介绍,含有虚假、夸大宣传内容的房地产广告也将被重点检查。主要包括向购房者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根本无法兑现的各种价格优惠、服务标准、环境及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的;未能按规定要求明示价格、面积等内容的。此外,其他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房地产广告也将被检查。
房地产管理部门表示,将加强对预售商品房广告的管理。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应及时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布,并设立网上或电话查询业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订”和“内部登记”等名目发布广告。
有关部门宣布,禁止在房地产广告中出现各类乱评比、乱排序等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的内容。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各种形式的房地产广告,其中明示及承诺的内容和事项,应当与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对于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和不兑现广告承诺内容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管理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年检中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等级;工商管理部门也将对违法房地产广告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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