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协议出让已成为历史。图为“土改”前贴在断壁残垣上的土地申请审查公告 安旭东/摄
挂牌交易成功
8月23日下午3时,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负责人宣布,中关村核心区海淀欣苑Ⅰ-3号土地由远中集团北京远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2.7亿元人民币竞得。这是北京市自今年7月1日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定实施后,第一次通过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海淀欣苑Ⅰ-3号”是由北京海淀科技园区有限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后的地块,总面积1.13公顷,建筑面积61000平方米,建设条件为目前“三通一平”、最后将达到“七通一平”的熟地。
作为第一个通过挂牌方式取得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经营实体,远中集团代表方国光先生显得很兴奋,他表示,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资源配制新机制。中关村科技园区土地一级开发商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白红升认为,通过中关村海淀欣苑Ⅰ-3号地块公开挂牌出让成交,表明开发商也正逐步认识和接受这种公开交易的方式,随着中关村大街四号地铁线的规划和实施,中关村将逐步展现出它美好的前景。
何为“拍卖、招标和挂牌”
针对某一特定的地块,国家委托某一经济实体对其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后,即可以通过“拍卖、招标或挂牌出让”的方式转让使用权。什么叫“拍卖、招标和挂牌出让”?三者之间有什么关系?这是很多读者都关心的问题。
一般来说,拍卖是指在有限的时间内,买受方通过互相加价的方式来竞买,最后以出价最高者胜出。招标是指买受方自行估价,最后以出价。最接近出让方制定的标准者胜出。挂牌是指第一位买受方挂牌公示自己的出价,第二位买受方必须以高于第一位的价格挂牌公示,在预先设定的较长时间段内,以最后一位挂牌者胜出(如果前面挂牌者还想参与竞买,则转换为拍卖方式)。
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与意义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政府组建授权或经招标确定的经济组织(公司)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农村集体土地(生地)按开发建设程序,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将生地或毛地建设成熟地,然后上交代表政府的土地储备机构,由其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面向社会出让熟地的行为。土地一级开发是土地所有者———国家对土地进行宏观调控、合理安排的体现,有利于政府制定土地供给计划,使土地的利用率先得到充分发挥,使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按计划、按步骤贯彻实施;另外,施行土地一级开发可以通过培育建立起规范的土地市场,避免由于土地引起的开发过热行为,促使房地产业能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区政府委托,在短短的两年中相继进行了永丰产业基地、西北旺小城镇改造、百旺家园、大河庄苑和海淀欣苑土地一级开发五个项目,对该五块成片的土地进行了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其中位于中关村科技园区核心区的海淀欣苑Ⅰ-3号地块已完成一级开发工作,具备了公开出让条件。日前,该公司对海淀欣苑内四宗地块进行了挂牌出让,这是北京市首例以挂牌形式出让的土地,标志着我国以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改革”正在一步步走向深入。记者徐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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