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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现象
新政策出台 贷款效率提高一倍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日前推出了一项全新的个人购房贷款业务——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贴息业务。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是与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合作,推出此项业务的第一家商业银行。
10月31日,首批申请这项业务的两位借款人办理完全部手续,时间由过去的一个多月缩短到两个星期。按照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联合推出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两人贴息额度60万元,带动银行贷款78万元,拉动住房消费112万元。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为该项业务提供了全程担保。
背景
房地产拉动经济发展 新政策减轻购房负担
近年来,北京的房地产发展呈现持续上升的良好态势,对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住宅作为房地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关系到普通百姓住房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为保持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必须巩固房地产投资势头对全市经济的拉动作用,有效地支持个人住房消费。
同时,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危旧房改造的逐步推进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个人已成为购房的主体,住房消费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仅政策性住房贷款,截止到目前,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已累计发放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94551笔,累计发放金额174.8亿元,余额143亿元,支持个人购房面积793万平方米。目前消费者购房对贷款的需求迅速增加,住房资金的来源主要依靠住房公积金贷款,即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如果不进行制度的创新及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势必会出现贷款人需要长时间的等待和降低贷款额度的现象。
正是在此种情况下,市委、市政府本着发展经济,服务百姓,降低职工购房负担,充分体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的精神,从政策性住房资金运作产生的增值收益中拿出资金,推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贴息业务。
政策解读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贴息贴补购房贷款利息差额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贴息指的是: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对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凡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贴息条件的借款人,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可以申请的贴息额度,按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利息差进行贴息。举例说,张先生申请50万元的贷款,若他符合条件,那么其中的30万元可享受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即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按照商业性个人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差值,进行贴息,即张先生的这30万元贷款仍需支付公积金贷款的利息,而另外20万元贷款则按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息计算。
申请享受新政策条件须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人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截止到申请日,这个人已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为正常缴存状态。“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按批准后的比例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含补缴住房公积金部分或预缴申请贷款日之后的住房公积金部分。
满足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借款人各项条件;
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方式;
夫妻双方只能申请一笔住房贷款贴息或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决组合贷款瓶颈手续简便费用降低
个人购房贷款新品种的推出,可以解决组合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以往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的款项则要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这两笔贷款合起来称为组合贷款。两笔贷款费用较高,既要交纳商业贷款的律师费,又要交纳政策性贷款为控制风险进行评估所需支付的费用。同时,两笔贷款手续复杂,需要分别提供收入和买房情况的相关资料,以供两个机构审查,从而导致办理贷款时期限较长。
通过贴息可以解决组合贷款中手续繁琐、费用过高的问题。由于贴息是由商业银行放款,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只负责对个人补贴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额,因此不必再审查借款人的个人收入和购房情况,只审查其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即可。这样,简化了手续,方便了贴息人,同时还能够更好地带动商业性个人贷款的发放,促进住房消费。
新政策满足消费需求体现公积金制度优越性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在不增加借款人利息负担和政府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资金,满足个人住房消费的需要。同时,使更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享受到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优惠,减轻了购房负担,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可以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享受贴息的借款人应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其长达一二十年的还款过程中,一旦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恶意停止履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即可停止对其贴息,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贴息政策还有利于降低住房公积金风险。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是公积金缴存人交纳的,这笔资金无风险,也就意味着百姓的利益无风险。同时,还促进了商业银行对贷款的后期管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
实施新政策须注意期限30年最高30万元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在执行中应注意几个方面: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贴息业务期限为30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并且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贴息政策之间只能享受一种,在还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不能享受贴息政策。享受贴息政策后,在未还清贷款时,也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是所有的住宅项目都可以申请贴息。目前在政策刚刚开始实施的阶段,可以申请贴息的主要集中在部分项目上。消费者若想知道共有哪些项目,可以在购房时向开发商了解,也可以向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合作的商业银行咨询,或去相应资金管理分中心查询。对于未实行贴息政策的项目,仍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住房公积金利率。
此政策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以前购买的房屋不能申请贴息业务。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今后将陆续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增加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资金来源,使更多的职工能在更多的商业银行更方便、更快捷地享受到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案例分析
张女士申请享受新政策20年节省利息3万余元
张女士看中了某处的房产,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房产总房价521354元,首付111354元,剩余41万元欲办理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为20年。张女士打算向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享受新出台的个人住房贷款新业务———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贴息业务,并向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张女士来到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办理贷款手续。应律师事务所的要求,她带齐相关资料:夫妇二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公积金缴存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律师事务所填写申请表。然后,张女士与律师见了面,提交她所携带的资料,缴纳担保费及律师费,签署贷款所需要的法律文件,顺利完成了贷款手续。
张女士已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80元。张女士享受贷款贴息部分金额为30万元,不享受贷款贴息部分金额为11万元。如果41万元完全按照商业贷款利率(5.04%)计算,月还款2715.02元。而张女士享受贴息政策后,30万元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4.05%)计算,月还款额为1825.80元;11万元按照商业贷款利率(5.04%)计算,月还款额为728.42元;合计张女士月还款2554.22元,每月享受贴息金额为160.80元,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每半年一次将利息补贴划入张女士在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存款账户。20年里张女士共节省利息38592元。办理相关手续,张女士须缴纳6842元担保费,1230元律师费(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本报记者沈文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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