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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家庭也有能力购买商品房了。昨天,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推出一项廉租住房政策新举措,拆迁地区的最低收入家庭可申请租金补贴还贷,将政府为其提供的租金补贴,用于购房。
租金补贴还贷政策主要按两种方式执行:一是对回迁购房的廉租家庭,在配租人口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范围内,廉租家庭承担的房价金额为2人户1.64万元、3人户2.46万元、4人以上户为3.28万元,其余房价由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承担;超过此范围的房价,由购房家庭自行承担。二是对于货币拆迁的廉租家庭,要申请租金补贴还贷购房,必须将拆迁补偿款上交到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专项用于购买住房,按配租人口2人户10万元、3人户15万元、4人以上户20万元的补贴标准,除去该家庭交存拆迁补偿款后的剩余金额,将由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补足。
该政策规定,所有补贴金额将在购房家庭的贷款年限内,以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形式,按月支付给购房家庭。如果购房家庭月人均收入连续两年超过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将根据其收入水平停发或调整租金补贴还贷额。
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租金补贴还贷政策是在不增加政府现有廉租住房资金支出的前提下产生的,一方面廉租家庭可以通过采用租金补贴还贷的方式,以较低的付出拥有产权属于自己的住房,另一方面,同政府用建房、购房方式筹集房源再实物配租给廉租家庭承租的方式相比,这部分家庭也要承担一定的支出,减少了政府的资金压力,从而可以解决更多的廉租家庭的住房问题。
租金补贴还贷政策于今年在本市全面推开,2005年12月31日截止。
名词解释 廉租家庭
北京市城近郊八区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家庭称为廉租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配租:
1.连续享受北京市城市低保待遇一年以上的家庭或者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持有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身份证明的家庭。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含)平方米以下。(鲁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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