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虚假广告 盗资质证件 44家问题房屋中介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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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house.sina.com.cn 2003年03月31日13:42 北京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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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广告、自封管理中心、盗用资质证件 本报讯(记者刘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昨天公布了房屋租赁经纪机构集中专项整顿第一阶段的检查情况。44家“问题中介”被依法查处,而“发布虚假广告”是“问题中介”吸引客户最常用的手法。房管部门提醒,不要轻信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房屋中介广告。 从3月27日开始,房管部门共检查了110家房屋租赁经纪机构,北京广厦时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嘉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44家经纪机构被查出存在发布虚假低价广告、合打广告等违法行为,其中还有个别企业在广告中擅自冠以“存房管理中心”、“房屋管理中心”的名义,国土房管部门已责令这些企业限期整改,并将对这些企业进行长期监控,有关违法行为将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一家非法经纪组织盗用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资质证号在媒体上发布广告。 据悉,房管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整顿力度,重点监控媒体广告及各写字楼、门脸房,对有虚假低价广告、合打广告、未取得资质擅自营业、以“房屋银行”等名义从事房屋租赁经纪活动等违法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从重处罚。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低价虚假广告,目前北京市房屋租赁市场上,阜成门、中关村、建国门等地区一居室普通住宅租价普遍在1400到1500元以上,城近郊区其他地区一居室租价也都不低于1000元,在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的广告中却标价500到600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企图以此吸引客户,牟取不正当利益。 其次,租房前还要认真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按照有关规定,这些证照的正本或原件,以及经纪人执业资格证复印件需公开悬挂。 另外,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各项条款,有异议的可对该条款进行修改后再签字或签订补充合同。尤其是承租、购买房屋时要事先查验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明,确认房屋具备出租、出售条件后方可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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