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城改造与历史保护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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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house.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1:20 中国房地产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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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柯焕章 最近,北京市政府对旧城危改工作进行了调整,决定暂缓旧城内危房改造的步伐。 危房改造确实为相当一部分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而且也相应改造了城市的基础设施和环境状况。但不可否认,随着危房改造工作步伐的加快,也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 对危改思路与运作的反思 20世纪90年代初北京总体规划提出危房改造的明确思路是“以区为主,四个结合”。历史地看,当时市政府提出的危改思路其出发点是好的,一些指导原则和方针政策也是积极的。但具体实施却相当复杂,由于当时没有资金,而旧城的居住密度很高、人口很多、条件很差(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很差),于是就采取了开发的办法。为了实现经济目的,开发商就要多盖房,采取的办法主要就是提高容积率。一是加高、一是加大建筑密度,这样就给危房改造工作,特别是对古都风貌保护带来很多问题。从实践来看,不论是四个结合还是五个结合,主要的一个就是与房地产开发结合,其他的结合由于没有相应机制,实际没有结合好。总之,关于旧城危改的思路没有能够全面地、具体地贯彻实施,市政府制定的政策没有贯彻好,实际效果与初衷产生了相当大的距离。 危房改造工作应从旧城的特定环境、具体条件和要求考虑,包括规划、设计、改造模式等。而由于上述原因,北京旧城危房改造的具体运作,前一时期是以开发公司为主的方式运行,而且基本采用新区开发模式,大拆大改,推倒重来。什么原有的胡同肌理、城市的传统风貌就像倒小孩儿的洗澡水一样,连同孩子一同倒掉了。导致的严重问题就是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传统风貌的破坏。 虽然在旧城62平方公里范围内已进行了大量的改造,但是还存在许多问题,所以旧城保护思路要调整。我非常赞同这样的观点,即对历史遗产的保护,任何时候都不要说晚了,否则就会破罐破摔,一发而不可收。所以,我们应采取措施对北京旧城加以保护,改变不利于保护的做法,思路上也要做些调整。 首先,要基本停止以开发代危改的做法。所谓基本停止就是说不要一刀切,有些地段如二环路及一些商业地段还可以采用开发的方式,但大量的危改地区,我主张停止开发代危改的办法,要采取其他的路子进行改造。 其次,基本停止旧城内建高层住宅。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住宅对古都风貌的破坏作用是非常突出的,因为它直接影响了北京传统的空间形态和尺度。 第三,要控制旧城内继续增加大量新的功能设施。对已经存在的功能区(如王府井、西单等)要控制其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对一些新的不必要的功能设施应严格制止,以缓解对旧城的压力。 第四,要研究、调整旧城的路网系统和道路红线。从目前情况看,旧城内已拓宽改造了一些道路,但有的道路过宽,与传统的道路和空间形态形成很大反差。 第五,要改变用新区开发的模式对旧城进行改造。包括规划、设计都应调整思路,深入细致地研究旧城特点,采取适当的方式对旧城实施循序渐进的更新。 探索旧城危改新路子 城市要现代化,环境要改善,但这并不意味着要丢弃传统,而应采取有机更新的办法。 北京的危房改造应区别不同地段、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对策。比如沿二环路及南城有些地段,可以适当放宽政策,甚至可以拆了重盖。但有些地区,如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就不能采取推倒重来的办法,而应采取有机更新的方法进行,好的保留,其他的进行维修。 旧城保护政府应有较大的投入。我认为政府不能采取与新区开发一样的政策,应有相应的投入,特别是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应由政府出资,并对危改区居民给予一定优惠或补贴。为此建议建立“旧城改造基金”,从新区开发或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部分作为专项资金,支持旧城危改。 鼓励居民参与,进一步体现危改加房改的思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需要具体的实施措施,但从大的方面来讲,我想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方法:一是推进住房私有化,把房屋以低价卖给居民,让居民自己来进行维护;二是政府购买,对一些特别困难的住户政府提供廉租房;三是可以考虑对参与旧城危改的居民提供贷款,以搞活这部分房屋市场。总之,鼓励居民参与不仅可以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同时也缓解了政府的压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