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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小产权房”宜一碗水端平http://bj.house.sina.com.cn 2008年06月22日10:25 广州日报大洋网
舒圣祥/文
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发布“意见”提出,有条件地允许已转让的农民自住房上市交易。大家似乎普遍倾向于将此“意见”看作是小产权房即将合法化的前兆。但“有条件地允许已转让的农民自住房上市交易”与“小产权房合法化”并不能划等号。在法律未被修改之前,“有条件地允许已转让的农民自住房上市交易”本身就找不到任何合法性依据。 小产权房出现已十余年,且彼时之法律已严格禁止,没有理由把法律的执行按时间先后一分为二,先前违法的变相转为合法,后面违法的才依法制裁。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唯有直面问题的本质——要么修改相关法律,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要么严格执行现行法律,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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