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将实施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批公示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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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house.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1:40 北京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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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文件精神,购买经济适用房实行申请、审批、公示制度。记者日前从市建委有关部门获悉,本市近期将实施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批公示制度。 据了解,本市自1998年开始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这对于保证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培育居民住房消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平抑房价过快上涨、促进危旧房改造 据悉,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公示制度实施后,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在现行的申请、审核基础上,再进行购买资格公示,即申请人资格经审合格及本人同意后,在北京建设网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窗口及相关媒体公示申请人及其配偶姓名、工作单位、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最高总价等情况,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资格有异议的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同时,还进一步研究启用住房档案、公积金缴存和医疗保险等管理系统,进行综合审核,限制高收入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重复购买政策性住房。 李霄峰 |


